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进口原油货运代理服务委托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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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15 17:51:38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进口原油货运代理服务委托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HD-2023-YLSH-0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进口原油货运代理服务委托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进口原油货运代理服务委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和ABS等深加工装置。目前一期项目已全面进入施工、安装阶段。
2.2 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进口原油货运代理服务委托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裕龙石化进口原油货物自境外装货完毕之后至入境口岸或入境保税仓库的货运代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报关、报检、备案、口岸查验、海关、海事、提货、疫情防控、咨询、文件缮制/交接和费用垫付、费用结算等服务业务。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报关费、报检费、换单费、查验费等所有代理费用和代缴海事局征收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格书)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2.4 服务地点:境外、境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并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应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为准)。
3.2 投标人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备案凭证,以及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具有国际货运代理的资质。
3.3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上述相关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5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公司体系制度,并提供相应管理制度、作业流程等说明。
3.6 投标人公司的从业人员,应为和投标人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具体从业人员的相关劳务关系证明(劳务合同,工资发放银行记录或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完税证明)。
3.7 投标人公司2人或以上,具有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海事申报资格证,投标人需提供持有该申报资格证的员工的证书和相关劳务关系证明(劳务合同,工资发放银行记录或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完税证明)。
3.8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至少三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倒推三年)以上的其他原油进出口企业的货运代理经验,熟悉原油货物的报关报检、关税政策、单证要求等相关内容,以确保报关工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并提供与其他原油进出口企业相关的业务代理证明。
(2)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具有不低于100万吨的外贸原油货运代理服务业绩。(业绩以合同原件复印件为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合同主页和盖章页,或者加盖公章的委托邮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3.9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5日18时00分至2023年11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各潜在投标人携带所需资料到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开发区振兴南路-海迪南区44-3-202获取招标文件。(2)邮箱获取:请在邮件的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将文件获取所需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8305411915@163.com),电话通知查收。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所发资料不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邮件视为获取无效。(3)所需资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4 标书费的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1607 0589 1910 0003 660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潍坊阳光大厦支行
联行行号:1024 5800 0177
备 注:汇款时在备注栏中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发票为普通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7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管委会西龙口裕龙酒店二楼会议室二。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http://www.yulongpc.com)、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shijihuadu.com)网站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法务部、审计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甲89号7号楼3-03
联 系 人:朱永强、吕国营
手 机:18305411915、15098817775
邮 箱: 18305411915@163.com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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