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目视化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游览量:
发布时间:
2024/02/16 20:56:29
项目编号:SDHD-2024-YLSH-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目视化制作安装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目视化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和ABS等深加工装置。目前一期项目已全面进入施工、安装阶段。
2.2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目视化制作安装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和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石油化工设备管道钢结构表面色和标志规定》(SHT 3043-2014)以及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等有关要求,投标人负责对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高端下游产业链项目全部装置、单元等范围内HSSE类、生产管理类、机电仪类、行政企业管理类标志、标识等进行制作与安装(不包括设备及管道表面色),满足生产运行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本项目报价采用全费用综合清单单价方式,报价清单中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全费用综合单价为完成本项目招标技术要求和目视化手册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括脚手架搭拆在内的各项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采用框架形式;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为炼油(炼油项目部)、二标段为化工(化工项目部)、三标段为公辅系统(公用工程项目部和物流仓储项目部),具体详见目视化工程量清单报价模板。
投标人如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只能中一个标段;评委先评审一标段,若投标人为一标段的第1中标候选人,二标段和三标段不作为第1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委再评审二标段,若投标人为二标段的第1中标候选人,三标段不作为第1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实际进度和质量进行平衡工程量。对于后期超出工程量清单中的标志、标识、标牌类型,单价在实际执行中按照就近原则(就低不就高)确定。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实缴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实缴的为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制作、安装业绩应至少符合以下3项其中一项:
(1)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有3个及以上石油化工项目的目视化制作、安装业绩,每个目视化制作、安装业绩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人民币)或所有业绩累计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有3个及以上安装工程的目视化制作、安装业绩,每个目视化制作、安装业绩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人民币)或所有业绩累计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有3个及以上工程项目的目视化制作、安装业绩,每个目视化制作、安装业绩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人民币)或所有业绩累计总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含1500万元人民币)。
注:以上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原件复印件为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票查验截图;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合同原件复印件,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三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缴纳社保人数不低于20人(含20人),且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2月16日21时00分至2024年02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各潜在投标人携带所需资料到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开发区振兴南路-海迪南区44-3-202获取招标文件。(2)邮箱获取:请在邮件的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并将文件获取所需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8305411915@163.com),电话通知查收。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所发资料不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邮件视为获取无效。(3)所需资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标书费的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1607 0589 1910 0003 660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潍坊阳光大厦支行
联行行号:1024 5800 0177
备 注:汇款时在备注栏中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发票为普通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8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管委会西龙口裕龙酒店二楼会议室三。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http://www.yulongpc.com)、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shijihuadu.com)网站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企管法规部、审计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甲89号7号楼3-03
联 系 人:朱永强、吕国营
手 机:18305411915、18329238805
邮 箱: 18305411915@163.com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获取文件信息登记